昨问今答
退役士兵安置期间有生活补助吗 陆先生问: 我是一位城镇入伍的士兵,在杭州已服役近三年,今年底就要退伍。听人说退役后一般都有一个待安置期,这段时间可能没工作。我想问一下:待安置期间,退役士兵能得到生活补助吗? 本报作答:对于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问题,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有规定的。《兵役法》第56条第3项规定: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布的《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14条也规定:转业士官和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但具体计算标准和发放单位,由各地具体确定。 夫妻离婚,人寿保险如何处理 李女士问: 前年,我丈夫张某为我投保了12万元人寿保险,年缴保费4000元,我丈夫是受益人。到今年一共缴纳了2年保费8000元。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想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但是我们俩就该保单的权益问题发生争执。我丈夫说这保单是夫妻共有财产,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之后,我应补偿其一半保费和一半保险金。请问:夫妻离婚,人寿保险如何处理? 本报作答:根据《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已缴纳的保费所有权属于投保人,因而保费权利应归你丈夫张某。但8000元保费是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缴纳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你丈夫只能得4000元补偿;关于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保险金的请求权只能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应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处理。据此,你丈夫无权要求获得一半保险金。
|